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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推行养老保险制度 40周岁以上为重点对象

近日,榆林市开始全面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市县两级财政将对60岁以上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其中城镇居民每人每月10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80元。

据介绍,榆林市委、市政府于日前正式出台了《榆林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榆林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险费的缴纳、享受待遇标准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同时,该《办法》规定,凡具有榆林户籍、居住满5年以上且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和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居民)的城乡居民,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均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40周岁以上为重点参保对象,40周岁以下以引导参保为主。养老保险费由参保人按年一次缴纳,最低年缴费标准为本县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5%,最高年缴费标准为本县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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